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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启用“海旭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为了响应上级单位“推进司法规范”和“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检察机关实现赃证物室的智能化管控,我公司根据《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利用‘互联网+’的思维,结合RFID无线射频技术、智能物联柜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证物盘点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推出海旭“检察院证物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赃证物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智能化,具有规范性、安全性、物联性等特点。
证物管理室人员办公区域,配置为办公桌椅、台式电脑,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标签打印机、翻拍仪、桌面读写仪、扫描枪等);作为证物管理主要区间,受理区设置证物管理工作台,布置证物管理电脑,证物翻拍仪及证物管理系统对证物进行日常登记、出入管理。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打印机、扫描仪、证物处理设备等附属设备。
管理员在这里进行证物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包含电子标签分配、打印、拍照、密封,二次包装,以及存放位置分配等操作。同时,证物日常出入库,送检、鉴定、证物处理等流转手续办理工作及其它证物保全保管规范要求的日常工作,均在管理区进行。
在证物室主出入口设置RFID智能采集设备,包括物联网服务器、射频采集终端以及高清影像采集设备,用于证物出入自动识别与监控。